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通知
陕建发(2009)199号
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、规划局)、扬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GB50500-2008),根据《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》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写了2009《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》、《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》、《陕西省建筑、装饰、安装、市政、园林工程价目表》、《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》、《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勘误及补充定额》,已经印发,自2010年3月1日正起实施,并提出以下意见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2010年3月1日起新开工的项目应执行新的计价依据,2010年3月1日未完成结算的在建工程,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,2010年3月1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执行新的计价依据;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,是否调整可由双方协定。
二、依法可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,如不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,可参照2004《陕西省建筑、装饰消耗量定额》、《陕西省安装工程销售量定额》、《陕西省市政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》及新计价依据编制工程结算。其计价程序另行通知。
三、原2004《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》、2006《陕西省建筑、装饰、安装、市政、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》、2004《陕西省建筑工程、安装工程、装饰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》、2005《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》同时废止。
2004《陕西省建筑、装饰公司工程消耗量定额》、《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》、《陕西省市政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》继续使用。
四、上述计价依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。
附件:2009《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划》、《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》、《陕西省建筑、装饰、安装、市政、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》、《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》、《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》。
2009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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